根据福州市教育局榕教综〔2016〕112号《福州市教育局转发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认福州一中等21所学校为“福建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”和福州实小等58所学校为“福建省教育信息化实验学校”的通知》的通知》。
通知要求全体实验学校要“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学校信息化建设水平,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培育和挖掘更多教育信息化先进典型,促进当地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,为我市教育信息化发展和应用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做出新的贡献。”